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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節省物業稅 ?

發表時間:2019-05-16 00:00

買樓需要交「印花稅」,有樓又要交「物業稅」,你知道原來有方法可以讓你節省這些費用嗎?物業稅到底是甚麼?如何計算?交稅時又有甚麼要注意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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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麼是物業稅


業主把擁有的香港物業放租而獲得租金,便要履行税務責任,繳納物業稅。物業稅是買樓收租的其中一項重要開支,無論是以個人名義還是公司名義放租,只要物業有租金收入便需要向稅務局報稅並繳交物業稅。


要注意的是,物業稅報稅表可以分為以下幾款:
「BIR57」適用於由個別人士聯權或分權擁有的物業;
「BIR58」則適用於由法團或團體擁有的物業;
而全權擁有物業的業主,便應在個別人士報稅表「BIR60」內申報物業的租金收入。



物業稅報稅表要填甚麼?



項目BIR57BIR58
1. 擁有人詳情擁有人姓名﹑身分證號碼﹑是否選擇個人入息課稅﹑所佔業權分數﹑住址及聯絡電話公司名稱﹑商業登記號碼﹑是否申請豁免繳交物業稅﹑所佔業權分數﹑業務址址及聯絡電話
2. 聲明書申報是否屬於唯一擁有人或只是代理人聲明填寫人代表公司填報
3. 更改業權如果物業已出售或更改業權便需要填寫,如沒有任何變更便毋需填寫
4. 物業出租詳情租金收入及扣除額
5. 補充通知新通訊地址及授權代表資料(如有)


無論是「BIR57」還是「BIR58」,均需在第4部分填寫(1)該年度內有關物業有否作出租用途、(2)本年度出租的月數、(3)出租收入(包括已收或應收的租金、由租客付給業主的整筆頂手費及已追回租金)、(4)扣除額及(5)申報該年度3月31日物業是否出租。


而全權擁有物業的業主則需在個別人士報稅表「BIR60」第三部填妥(1)物業地點﹑(2)出租期間﹑(3)總出租收入﹑(4)扣除額(本人繳交的差餉﹑不能追回的租金)以及(5)總出租收入減扣除額。


如物業為有限公司擁有,租金收入已包括在公司的利潤並須課利得稅,或者物業由該公司佔用或使用來賺取應課稅利潤,則可獲豁免繳交物業稅

可於物業稅中扣除的項目


在計算物業稅時只可扣減以下的3個項目:

  1. 業主繳付的差餉

  2. 不能追回的租金及其他該物業的相關收入

  3. 20%的物業評稅值作為修葺和支出的法定免稅額


除了以上3項,業主所繳交的其他開支如管理費﹑地租﹑裝修費﹑維修費﹑保險費、佣金和收租開支都是不能扣減的。要注意的是,不能追回的



物業稅的計算方法?


物業稅是按照物業在該課稅年度的應評税淨值,以標準税率計算,而應繳物業稅的計算方法如下:



[A]出租收入
[B]減:不能追回的租金
[C]應評税值(A-B)
[D]減:業主繳付的差餉
[E](C-D)
[F]減:修葺及支出的標準免税額 (E x 20%)

應評税淨值 (E-F)


資料來源:稅務局


例子:

假設在2021/22課税年度,單位月租為$20,000,業主需繳交的物業稅便是:


應評税值(12個月租金):$20,000 x 12個月= $240,000
$240,000減5%差餉= $228,000
假設沒有不能追回的租金,

$228,000扣減劃一20%的修葺費=$182,400
$182,400x稅率15%=$27,360(應繳物業稅)


因此每位業主都有責任在報稅的時候,申報自己有沒有出租物業,如有便要繳交物業稅。



物業稅應何時繳交?

一般情況下,業主只需按評税通知書上列明的繳税日期繳交物業稅即可。除非業主對評税提出反對或已提交申請緩繳暫繳税,並且收到税務局通知暫緩繳交税款的數額,否則都應在繳税日期或之前清繳稅項。



節省物業稅的方法?

業主可以選擇以個人入息課稅(Personal Assessment)方法報稅,去申報租金收入,把租金歸類為入息的一部份。若被納入為個人入息課稅的一部份,便可享有個人入息課稅的稅務減免。如置業時向銀行按揭的利息支出的扣減,加上個人免稅額,均可減少所繳納的實際稅項。


假設一位退休人士,擁有一層自住物業,另一層物業出租,扣除個人12至13萬左右的免稅額後,便有機會只需繳納少量,甚至完全不用繳納任何稅務。相反,物業稅是不能扣除個人免稅額的。


因此,業主在報稅時可以先選擇個人入息評估,如實填寫利息支出,讓稅務局去評估,到底是報物業稅還是個人入息評估會比較划算。假設物業稅的稅款為$12,000,而個人入息課稅評估的稅款為$2,000,業主便只需繳交得出金額較低的一方,即是$2,000。



拖欠物業稅的後果


如業主隱瞞物業出租情況或刻意逃稅。根據《稅務條例》,逃稅屬刑事罪行,最高刑罰為入獄3年及罰款5萬元,並要繳付原本稅額3倍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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